
@所有厦门车主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停车收费政策有调整!
经市政府批准,重新修订后的《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届满失效后,即2021年3月1日由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建设局联合印发执行。
新的《办法》
主要有四点变化:
一是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原来的即停即收调整为首次15分钟免费,同时明确,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不适用免费规定,目的主要是考虑到机动车使用人的实际需求,鼓励车辆短停快走。
二是明确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通过招、拍、挂引入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设施适用市场调节价,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引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
三是根据福建省的规定,明确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是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属于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即按《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办法》配套的停车服务分类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修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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